這個民主試題令我痛苦
他們大批往海上逃亡,可是怒海無情,即使不死在海中,上了岸,也變成棄民,飽受欺凌後成為荒塚白骨。
緬甸政府在少數民族若音甲人(羅興亞)的家門前貼上標籤,表明這類人沒有選舉權。透過層層立法,政府逐步剝奪境內穆斯林的公民權。最新的發展是,討論「節育法案」,想用國家手段去控制少數民族的生育。每一個動作,都使人聯想到納粹德國對猶太人實施過的種族滅絕手段。聯合國和支持緬甸民主的美國,開始緊張。「種族滅絕」可是大罪中的大罪。
這時你問,那個美麗的、勇敢的翁山蘇姬在哪裡呢?
主流民意是仇恨,是殺戮,而年底就是大選。翁山蘇姬可以逆著主流民意嗎?逆民意會得到什麼結果?
美國印第安納州只是因為通過一個法案,容許商家因「信仰的理由」可以合法拒絕服務同性戀者,就引起很多企業的抵制,紛紛站出來說,我們不投資印第安那。
對於看準了商機紛紛準備大舉進入緬甸市場的國際企業,目睹「種族滅絕」的可怕趨勢,應該做什麼呢?企業該不該顧道德?商人需不需要盡民主的公民義務?
甚至於,怎麼判斷公民義務。回想一下,1989天安門的槍聲響起之後,面對染了血的中國的巨大市場,該進呢,還是不該進?進,是加強了它的控制,還是增進了它的開放?
我們應該對翁山蘇姬說什麼呢?
http://foreignpolicy.com/…/a-people-on-the-brink-burma-mya…/